《钢制低温压力容器技术规范》(HG/T20585—2020)是在《钢制低温压力容器技术规定》(HG/T20585—2011)的基础上修订而成,于2021年4月1日开始实施,低温压力容器设计和制造单位应关注这个标准新版本的变化。
本规范新版本较旧版本的变化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:
1,将"适用范围"修改合并为"总则";
2,将低温低应力工况压力容器纳入"基本规定"内容;
3,将低温低应力工况压力容器的要求改为与 GB/T 150 相协调;
4,对碳素钢、低合金钢、高镇合金钢材料及其焊接接头的冲击吸收能量进行了适当提高;
5,对于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 630MPa 的材料,其低温冲击试验增加了侧向膨胀值的要求;
6,取消了 09MnNiDR 做壳体时接管的推荐结构;
7,增加了 3.59 Ni 钢和 9%Ni 钢制低温压力容器的相关技术要求。
《钢制低温压力容器技术规范》适用于低温压力容器的设计、制造和检验。主要内容包括:低温压力容器的设计温度确定、材料选择、设计计算、结构设计和制造检验要求。适用于设计温度低于一20℃ 的碳素钢、低合金钢和高镇合金钢制低温压力容器以及设计温度低于 196"C 的奥氏体不锈钢制低温压力容器。我国北方与西北地区的严寒季节,环境温度较低。部分无保温而且安放在室外的容器,尤其是储存类容器,其设计温度往往要根据环境温度来确定。由于情况各异,在GB/T150.1中只笼统指出了环境温度的定义和要考虑环境温度的影响,但未规定设计温度如何确定。本规范把上述低温容器分为内部装载液体或气体介质两大类。由于液体的热容量较大,取设计温度等于环境温度;而气体的热容量较小,壳体壁温接近于日平均温度。根据气象数据统计,寒冷地区接GB/T150.1定义的环境温度比最低日平均温度要高3~4℃。为此,对于介质为气相的容器,取环境温度(按GB/T150.1的定义)降低3℃作为设计温度。